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激光打印機 - 使用注意事項 更新時間:2014-12-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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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萬一打印機產生發熱,冒煙,有異味,有異常聲音等情況,請馬上切斷電源與信息人員聯系。 2.打印機上禁止放其它物品。打印機長時間不用時,請把電源插頭從電源插座中拔出。 3.為防萬一,當附近打雷時,將電源插頭從插座中拔出。如果插著的話,有可能機器受到損壞。 4.打印紙及色帶盒未設置時,禁止打印。打印頭和打印輥會受到損傷。 5.打印頭處于高溫狀態。在溫度下降之前禁止接觸。防止燙傷,受傷。 6.請勿觸摸打印電纜接頭及打印頭的金屬部分。打印頭工作的時候,不可觸摸打印頭。 7.打印頭工作的時候,禁止切斷電源。 8.請不要隨意拆卸、搬動、拖動,如有故障,請與信息人員聯系。 9.禁止異物(訂書針,金屬片,液體等)進入本機,否則會造成觸電或機器故障。 10.在確保打印機電源正常、數據線和計算機連接時方可開機。 11.打印機在打印的時候請勿搬動、拖動、關閉打印機電源。 12.對于打印同樣重復的檔,請不要超過5份,超過5份時應拿到前臺復印機上復印。 13.在打印量過大時,應讓打印量保持在30份以內使打印機休息5-10分鐘,以免打印機過熱而損壞。 14.在打印檔的時候,不允許使用厚度過高(超過80g)的紙、不允許使用有皺紋、折疊過的紙。 15.如打印機在出現嚴重物理損壞、人為損壞或不按上述操作規范而使打印機損壞時將會追究其責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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